各有关天美传媒
、单位 :
为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前期培育工作,更多地承担国家“十三五”重大科技项目,天美传媒
决定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启动
2014
年重大科技项目培育工作。现根据《天美传媒
“重大项目培育专项”管理实施细则》开展申报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重大项目培育原则
1.
本通知所涉及“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是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
973
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
863
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国际科技合作专项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和重点项目等。
2.
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
年)》有关内容,结合天美传媒
“十二五”已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情况,围绕我国西部和深部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中面临的绿色开发、安全生产、智能化开采、洁净利用、节能减排等重大科技问题以及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组织项目培育。
3.
结合科技部“十三五”技术预测工作对固体矿产资源领域现有技术得到的“工艺领先、工程主导、装备跟进、绿色矿业”总体评价,进一步聚焦和凝练,提出天美传媒
在“十三五”期间急需攻关的技术方向。
4.
培育项目负责人及指导人应积极参与国家相关领域的“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和战略研究工作,做好各类重大科技项目的立项指南建议工作。
二、申报条件
1.
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的天美传媒
可申报
2
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物联网研究中心、低碳能源研究院、江苏省协同创新中心等研究平台可各申报
1
项。
鼓励校内其他单位与具备申报资格单位开展跨学科、跨天美传媒
、跨单位组织培育。
2.
项目负责人应为天美传媒
正式在编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1974
年
1
月
1
日
(含)以后出生)。
3.
项目指导人应为天美传媒
在编在岗教授,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学术水平,学风优良,责任心强,能真正承担项目研究的指导者职责。
4.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
1
)申请项目的核心内容已获得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资助的;
(
2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指导人曾承担本类培育项目被终止者以及未达到培育目标者。
三、资助方式及金额
1.
本专项分为
A
、
B
两类:
A
类为培育能够获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之一:重大科技专项、
973
计划、
863
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拟资助
50
万元;
B
类为培育能够获批下列课题(项目)之一:重大科技专项课题、
973
计划课题、
863
计划课题、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拟资助
30
万元。
2. 2014
年拟立项
20
项左右,项目执行期为
3
年。
四、考核要求
项目培育期内获得相应级别国家科技项目立项的视为自动结题,或参与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及战略研究,在“十三五”期间积极申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课题),考核目标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A
类项目:发表
SCI
收录论文
10
篇或发表
SCI
收录论文
5
篇且授权发明专利
5
件;
2. B
类项目:发表
SCI
收录论文
6
篇或发表
SCI
收录论文
3
篇且授权发明专利
3
件;
3.
项目负责人或指导人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
2
)获得国家科技成果奖励二等奖及以上。
五、成果标注要求
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论文、专著、专利等研究成果均以天美传媒
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成果时应以适当形式注明,中英文标注为
“
天美传媒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
(
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
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 and Technology
)
”
)和项目批准编号。
同一篇论文原则上不再标注其他项目资助,如标注多个项目,则仅对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教育部创新团队、江苏省创新团队、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平台资助项目,对于标注其他各级各类项目的论文均不计入考核。
六、组织方式
本专项采取自由申请、单位推荐、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立项的方式。具体为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论证,确定本单位的推荐项目后报科研院,科研院汇总审核后由天美传媒
学术委员会组织遴选,确定拟资助项目。
七
、申报事项及时间节点
联
系
人:丁栋、刘辉
联系电话:
83590162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4-03-14
相关附件:
附件1:
2014年重大科技项目培育专项资助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2:
天美传媒
重大项目培育专项申请书.doc